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房县城关镇东关社区建设路117号2幢1-303、2幢1-901、2幢1-903、2幢2-301、2幢2-401、2幢2-501、2幢2-903、3幢1-603、3幢1-703、3幢1-802、3幢1-803、3幢1-904号的不动产的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日10时至2024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房县城关镇东关社区建设路117号2幢1-303号不动产,预测建筑面积:135.95平方米,不动产用途:住宅。
评估价:506822元,起拍价:405458元,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
2、房县城关镇东关社区建设路117号2幢1-901号不动产,预测建筑面积:136.4平方米,不动产用途:住宅。
评估价:502157元,起拍价:401726元,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
3、房县城关镇东关社区建设路117号2幢1-903号不动产,预测建筑面积:135.95平方米,不动产用途:住宅。
评估价:500500.5元,起拍价:400401元,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
4、房县城关镇东关社区建设路117号2幢2-301号不动产,预测建筑面积:136.4平方米,不动产用途:住宅。
评估价:508499.5元,起拍价:406800元,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
5、房县城关镇东关社区建设路117号2幢2-401号不动产,预测建筑面积:136.4平方米,不动产用途:住宅。
评估价:509659元,起拍价:407728元,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
6、房县城关镇东关社区建设路117号2幢2-501号不动产,预测建筑面积:136.4平方米,不动产用途:住宅。
评估价:510750元,起拍价:408600元,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
7、房县城关镇东关社区建设路117号2幢2-903号不动产,预测建筑面积:135.95平方米,不动产用途:住宅。
评估价:500500.5元,起拍价:400401元,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
8、房县城关镇东关社区建设路117号3幢1-603号不动产,预测建筑面积:131.05平方米,不动产用途:住宅。
评估价:491175.5元,起拍价:392941元,保证金:6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
9、房县城关镇东关社区建设路117号3幢1-703号不动产,预测建筑面积:131.05平方米,不动产用途:住宅。
评估价:491634元,起拍价:393308元,保证金:6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
10、房县城关镇东关社区建设路117号3幢1-802号不动产,预测建筑面积:129.26平方米,不动产用途:住宅。
评估价:657610.5元,起拍价:526089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11、房县城关镇东关社区建设路117号3幢1-803号不动产,预测建筑面积:131.05平方米,不动产用途:住宅。
评估价:492027.5元,起拍价:393622元,保证金:6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
12、房县城关镇东关社区建设路117号3幢1-904号不动产,预测建筑面积:130.03平方米,不动产用途:住宅。
评估价:488653元,起拍价:390923元,保证金:6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
备注:上述不动产分开拍卖,有意者请进入各自竞拍页面参与竞拍。
未清场。本公告中的面积为预测建筑面积,面积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测绘面积为准,面积若有差异的,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拍卖标的未办产权证,买受人请自行了解清楚拍卖标的具体办理产权证时间,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4年11月29日16时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一般安排在拍卖开始前一至两个工作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实地看样及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若限购的,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己承担;未看样和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八、本标的如存在超面积部分或其他违章情形,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有关土地政策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16时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1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源园支行,账号:622840074710819006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19-8472619刘法官
看样咨询电话:17386555880喻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重庆路78号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0日
竞卖须知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日10时至2024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1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源园支行,账号:622840074710819006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并在2024年12月19日16:00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7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19-8472619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0日